11月18日下午,青海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传达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主要精神,部署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青海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国务院常务会研究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批准实施我省《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是国家继2005年批准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之后,对加强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青海生态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对青海工作的极大支持,也使青海各族人民备受鼓舞。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迅速行动,尽快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会议强调,要认清责任。三江源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和我国淡水资源重要补给地,是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既是青海发展的巨大历史机遇,也对青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国家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支持试验区建设,将为青海加强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快实现“四个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不辜负党和国家的期望,更好更快地推进试验区各项建设,为保护好三江源生态环境、统筹推进民生改善、地区绿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要抓紧实施。试验区发展方略已定,关键在于落实。要尽快将试验区的各项任务要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有关地区,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形成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合力。实施中重点要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处理好巩固与提升的关系。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综合试验区的要求,抓紧争取和配合国家发改委起草编制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工程,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生态保护层次,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从根本上遏制三江源地区生态恶化的总体趋势。二是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建立三江源综合试验区,形成符合试验区功能定位的保护发展模式和科学方法手段,形成统筹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最终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将试验区建设成生态文明的先行区,为全国同类地区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三是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试验区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没有现成经验和模式可循。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研究国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地推动试验区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试验区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特别是生态补偿机制。要集中力量、深入研究,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把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有机结合起来,与探索创新社会力量参与以及碳交易等新型补偿方式结合起来,力争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为试验区实现“四个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会议要求,要广泛宣传。三江源地区生态地位极其重要,试验区工作备受关注,战略意义深远。要以此为契机,向全社会宣传加强试验区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和重要责任,在全省掀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高潮。要深入群众加大宣传力度,讲清试验区建设的目的和任务,充分调动当地群众参与试验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向广大干部职工讲清政策、讲明道理,使干部成为宣讲政策的宣传员、落实政策的执行者、推动工作的主力军。
会议还听取了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筹备情况汇报,审议了有关政策文件,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