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西部地区防震减灾法制工作交流会在重庆举行,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阴朝民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进进,重庆市地震局局长陈铁流,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方韶东、副司长唐景见出席会议。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地震局及11个市县地震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阴朝民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地震局刚刚召开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研讨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民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外部和内部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事业发展所处的阶段性特征进行了客观判断,并深刻指出了事业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阐述了当前推进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特别是,陈建民同志在讲话中对如何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如何服务基层、夯实基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召开此次会议,是落实陈建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
阴朝民认为,谋划法制工作,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当前,中国社会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防震减灾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特别是防震减灾事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防震减灾法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要充分地认识到做好法制工作,是创新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的要求,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是巩固防震减灾工作格局的要求,是提升防震减灾软实力的要求。
阴朝民副局长要求,完善配套立法,要“讲求质量,突出特色”,突出配套性、一致性,突出操作性、实用性,突出前瞻性、引领性。推进行政执法,要“加大力度,创新管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善于执法,通过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地震部门管理防震减灾社会事务的水平。强化法制监督,要“全面履职、落实责任”,拓展法制监督检查方式,继续推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好地震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普法工作,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坚持法制宣传与贯彻决策部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普及减灾知识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弘扬减灾文化相结合。
阴朝民副局长强调,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要“强化基层、上下联动”。基层地震部门是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窗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管理,必须依靠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必须强化基层。要把握法制统一性,增强体制适应性,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共同推进法律制度的落实。要总结基层新实践,推广工作新经验,大胆探索,敢于实践,促进基层防震减灾法制工作开展。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善于运用法制手段,健全基层协作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推进法定职责履行。
高进进主任在讲话中介绍了《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立法工作的经验,以及开展法制监督工作,推进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情况。他表示,《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的立法与贯彻实施,是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不仅服务于重庆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方韶东司长指出,召开此次片区法制工作交流会,旨在深入了解西部地区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全国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座谈会精神的情况,推动局党组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方韶东司长介绍了政策法规司成立近两年来确立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表示今后将加强与地方各级地震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总结基层的新实践和新经验,共同提升政策法规工作水平。
会议期间,来自西部12个省(区、市)地震局、8个市县地震局的有关领导,先后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总结了各地近年来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工作的新实践和新经验,分析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遇到的新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唐景见副司长在会议闭幕式上进行了会议总结,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国地震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阴朝民副局长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管理,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针对与会人员在工作交流中提出的问题,唐景见副司长还就如何理解和实施防震减灾法规定的主要法律制度,与大家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