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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排部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10日 08时42分   来源:甘肃日报

    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9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工作。

    会议指出,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事关国家未来,事关国民素质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坚持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甘肃省列入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市区共58个。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增加营养膳食补助。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对试点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

    会议强调,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各试点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建立起部门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组织协调机制,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安排和供餐方式,把这件惠民实事办好。未列入试点的县市区政府要选择困难学生相对较多的乡镇、少数民族乡镇或学校因地制宜开展营养膳食补助工作,努力扩大受益群体的覆盖面。

    会议强调,要严格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补助资金直接下达到试点的县市区财政专户,建立完善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杜绝套取和虚报冒领补助行为的发生,全面公开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模式,加强食品供应监管,确保食品安全。要严格供餐单位、个人准入门槛,不具备资质的坚决不能参与学校供餐计划。对学生的就餐环境和健康状况,要及时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卫生、安全、合格。要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到家喻户晓。要积极开展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使孩子受益,家长放心。

    要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饮食习惯,为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污染减排工作,强调要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资金投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控制增量,加快削减存量,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考核,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下达甘肃省的“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

    会议还审议了《甘肃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记者白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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