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2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下月5日开始。记者今天(12月22日)从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会议获悉,我省2012年高考报名办法、程序,以及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申请不限报资格的审查办法与2011年基本相同。
报名设立户籍学籍“双保险”
海南省今年继续防堵“高考移民”,在高考报名环节设置了户籍和学籍两道关。根据规定,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须符合下列四项规定之一,才可以在海南省申请2012年高考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全省有固定住所和海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
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海南省学校毕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海南省以外高级中等学校借读的人员,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海南有固定住所,本人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在海南省教育厅办理了到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借读确认手续。
本人在海南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在海南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驻琼部队副军级以上政治部门确认为驻琼部队的现役军人。
五类人员不具备高考报名资格
值得提醒的是,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同时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也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此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中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度因弄虚作假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取消毕业当年报名资格的2012届毕业生;在2011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而被取消2012年报名资格的考生,以及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
据了解,海南省2012年的高考报名继续实行考生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考卡和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办法。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在1月7日17:30前完成报名。(记者 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