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干部实行全程“差额化”,干部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了解到,宁夏近日相继下发了九项制度,用一系列创新之举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风。
新春伊始,《副厅级领导职位竞争任职办法(试行)》《差额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民主推荐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和讨论决定实施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延伸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市县(区)领导干部考察对象民意调查及信任度测评办法(试行)》《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全国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宁夏分题库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面试考官管理办法(试行)》九项制度相继亮相,这些制度分别在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方面有新的突破,并且对民主推荐、酝酿和讨论决定、延伸考察、民意调查及信任度测评等做出制度性规范。
宁夏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而且不断向纵深演进,但如此高密度地推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组合拳”,在宁夏还是第一次。九项制度亮点频闪,新意颇多。《副厅级领导职位竞争任职办法(试行)》规定,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各厅局委办、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副厅级领导干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机构调整重组或工作需要时,可采取竞争任职的方式选拔。《差额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在自治区、市、县(区)等各个层面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推行和完善党委(党组)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探索试行差额票决。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九项制度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干部选拔任用,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