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东西协作、两广协作和外资扶贫……近年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成为广西扶贫开发工作的一个有益探索,并取得宝贵经验。在新一轮扶贫开发中,自治区出台了明确意见,要求广西社会扶贫工作继续向纵深发展,形成“大扶贫”格局。
广西在开展社会扶贫工作中,一是颁发实施《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社会扶贫工作的意见》,要求自治区级领导和市、县级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每人都要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号召各级企事业单位、驻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都要参加定点扶贫工作,确保“十二五”期间实施整村推进的3000个贫困村每个村都有单位帮扶,每个贫困户都有1名干部帮扶。同时确定继续开展区内东西部扶贫协作,特别明确南宁、柳州、桂林等相对发达城市要帮扶河池、百色的部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该《意见》对新一轮社会扶贫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批示肯定。目前广西已经确定“十二五”时期共有204个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参与定点扶贫工作,比“十一五”增加66个。
二是经过广东广西双方努力,两省区政府于2011年11月底签订《“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进一步深化了两省区扶贫协作领域,其中广东财政帮扶广西资金从“十一五”时期每年2000万元增加到3500万元。三是外资扶贫方面也取得较大成绩。世界银行和英国国际发展部“贫困农村社区发展项目”完成投资1437万元,让4万多农户直接受益;与世界宣明会、香港乐施会、国际行动援助等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的扶贫项目完成投资2902万元,在贫困村组织实施社区主导与扶贫机制创新试点、基础设施、教育、产业发展、能力建设、赈灾等项目。
此外,成功承办两期国际扶贫经验研修班,共有26个国家60名外国扶贫官员参加研修班,并积极参与第五届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的筹备工作,扩大了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力配合了国家的整体外交战略。(记者/韦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