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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专项治理爆炸物品 严防非法爆炸物品入京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0日 11时22分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2月19日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强化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河北省公安厅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省爆炸物品集中专项治理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使用爆炸物品等犯罪活动。

    行动期间,将重点针对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爆炸案件事故多发地区,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的窝点及周边出租房屋、废弃厂房、煤窑矿山、采石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对所有涉爆单位、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非法制贩、持有的爆炸物品开展统一收缴行动。在深入调查摸排基础上,确定一批县、乡、村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改变面貌。同时,河北省警方将继续保持对涉爆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环京各治安检查站要将查处非法运输爆炸物品作为重点,严防非法爆炸物品流入北京。

    据了解,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爆炸物品犯罪斗争,河北省各地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危爆物品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门奖励经费,及时兑现奖励。警方呼吁,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是社会安全的重大隐患,也是严重违法行为,应及时主动上缴警方,否则警方将强制收缴并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涉爆案件线索,警方将逐一认真核查,并对举报人相关情况绝对保密。一经查证属实,将依照规定兑现奖励。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11-66622035(工作时间),0311-66622030(昼夜),0311-3662209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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