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数字化城镇”示范工程建设规划》(陕工信发〔2011〕445号)明确,“数字化城镇”示范工程是我省“十二五”期间农村信息化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抓好示范工程建设,省工信厅按照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与有关市区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重点示范镇政府(项目承接单位)签订信息化项目责任书,对信息化建设内容给予专项补助,并会同省、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截留和挪用,确保工程在2012年10月之前按期完成。
首批“数字化城镇”示范工程建设共7个镇,分别是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宝鸡市扶风县法门镇、渭南市华县瓜坡镇、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榆林市神木县锦界镇、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