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陕西旬阳县小河镇的罗彦良仍然心存感念:“要不是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三级工会出面,我们全家真不知道这个年怎么过。”去年11月,他在黄龙一家煤矿的工伤事故中受重伤,矿方将他丢到外地一个乡镇医院耗时磨神,年关将近,又百般施压,催逼他私了出院。
陕西三级工会接报后展开联合维权,省总派出经验丰富的公职律师张玉林远赴医院、煤矿,延安市总常务副主席李中兴、黄龙县总主席冯伟亲自督办,终于在春节前圆满结案。
这是陕西各级工会以援助中心体系为抓手,打造社会化、经常化维权机制的一个缩影。
(一)
按照“救急济难、拾遗补缺、保障生活”的定位,陕西援助中心体系运行之初,更多的是向困难职工的生活救急用力,以确保不因燃眉之急出现意外。但随着帮扶的深入,陕西省总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职工的困境是因身陷比较复杂的劳动争议而彷徨无助,或因个体单薄面对强势的机构无力撼动,或因利益关系过于庞杂而理不清头绪,或因不明权利义务而诉求不当,这时急需组织依法给予专业的维权援助。
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工会当仁不让。“如果只是发钱救助,那只能叫做救助站,工会更主要的责任应该是应职工之急,及时发起维权援助,否则职工权益、社会稳定都难以保障。”陕西省总形成共识。
2003年8月,陕西省总在援助中心新成立了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开门接待职工信访,向职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时值国企加速改革改制,大量的职工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涉及切身利益之争。一时门庭若市。特别是2005年以后,职工信访直线上升,到2008年达到峰值,当年省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接访并处理的案件超过3000起,涉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9000多人。这一年,全省工会各级援助中心接到投诉1.4万宗,涉及职工3.5万人。这一时期,矛盾多发,加之劳动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劳动争议焦点凸现,是工会信访干部记忆最深的“连轴转”阶段。
“我们通过组织协调化解、依法调解、答疑解惑、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职工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5大手段,应对职工上访,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张玉林告诉记者。
这一时期,各级工会本着“以最小成本实现职工利益最大化”的出发点,在处理劳动争议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出现了西安市碑林区总的职工信访劳动争议调解室、洋县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庭、岐山县总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石泉县总和汉阴县总农民工维权代表制度等许多工作、制度创新。
据统计,多年来,陕西各级工会通过援助中心这个窗口,接待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来信来访741543人次,给予法律援助2755人次,大量的社会矛盾在此消解、平复。
(二)
至今,李增成、李增兵兄弟提起陕西省总就赞不绝口。2006年哥哥李增成从陕西平利县农村到山西太谷县打工,不幸工伤致残,弟弟李增兵由此踏上漫漫维权路。鉴于兄弟俩异常贫苦,而责任企业百般推诿,陕西省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自一接诉就把此案作为典型案件进行办理。但跨省维权,援助中心虽动用多种手段,仍然一波三折。后来总算推进到太谷县法院并获胜诉,却不料又遭遇执行难,经省总援助中心反复帮助讨要,到2011年4月仅执行回1万元赔偿。
在此情况下,中心将案件上提,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玮亲自督办。很快,经由陕西省高院院长安东跨省协调,3位法官亲赴太谷县,推动该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于去年5月24日将剩余赔偿全部执行到位。“前后5年,我们都快绝望了,是工会的坚持和帮助才走到今天的。”李增兵说。
这类案件,从省总援助中心到市、县两级中心,每年办结的都不在少数。王春雷说:“对于协调化解、依法调解仍然没有结果的案件,我们各级中心该出手时就出手,直接帮助职工、农民工走劳动仲裁甚至到法院打官司。”
作为具有示范全省作用的省总援助中心,每年专“挑”两类案件直接办理:一是有典型、样本意义的案件;二是案情复杂、难度明显很大的案件。
在此过程中,省总援助中心总结摸索出了一套办案方法,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分门别类处理维权案件的程序。其中,两项已作为陕西省总别具特色的制度受到广泛关注:
一是重大疑难维权事案领导挂牌督办制度。自2006年始,陕西省总实行了“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由省总主席、副主席轮流,在每月第一周抽出一天时间,到设在省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职工信访室坐班,直接接待上访职工,现场解决维权案件,并重点督办、协调处置重大疑难劳动信访案件。5年来,通过该制度累计解决重大疑难维权事案105起。这些案件中,不少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如多家国防企业数十位退休老工程师为50年代供给制学习期间工龄遗漏要求补正信访案,一批“五七家属工”主张社会保险群访问题协调化解案,等等。现在,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已在各级工会得到推广。
二是疑难信访事案研判会制度。近年来,针对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的、错综复杂的疑难信访事案,陕西省总迎难而上,首创研判会制度,邀请政府部门专业人士、大专院校教授学者研究讨论,抽丝剥茧,厘清关系,抓住主要矛盾,集思广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实行该制度以来,一批积案、难案获得解决或走上了解决之途。
(三)
援助中心最初是着眼于救急救难而设,但随着运行的深入,陕西省总发现,一定量个体诉求的重复即意味着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因此,该体系又发展出一项新的重要职能,即从大量个案中发现普遍性问题,然后上升到决策层面推动宏观维权。陕西省总副主席李向柱称之为“劳动关系的观测站和减压阀”。
2007年,一些退休老人陆续到陕西省总援助中心反映“老无所养(养老金)、老无所医(医保)”,进一步的了解发现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五七工厂”、劳动服务公司或街道集体企业的退休职工,因为企业绝大多数早已解散,导致他们多年来生活无着,艰难度日。
据此,省总在当年与省政府的第十八次联席会议上,提交了《关于解决集体企业无养老金退休人员生活保障问题的建议》,引起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最终,陕西省政府专门出台政策,每月给予这些老人480元的生活补助并确定逐年提高,同时每年报销取暖费。
近年来,从援助中心信访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形成议题并提交到省总工会与省政府联席会的,共有4次,其中3个已由政府出台政策从根本上解决,1个正在推动解决之中。
不仅如此,援助中心还建立了一项制度,即每隔一段时间,对职工来访进行汇总分析,以发现问题,掌握动向,并及时以送阅件、信访报表分析、《要情反映》等形式向省总领导报告,对有关宏观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
“长远看,在做好帮扶、服务的同时,更加突出维权和法律援助是援助中心工作深化发展的方向。”陕西省总常务副主席顾东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