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了2012年相关工作。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世元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住关键环节,攻坚克难,全力推进,确保2012年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王世元指出,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以来,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各省(区、市)按照今年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倒排时间、强力推进。一些工作进展较快的地区,还提出了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目标。但更要看到,如期完成任务仍需做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攻坚克难,加倍努力。
王世元强调,确保2012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必须抓住六个方面的关键环节。一要加快地籍调查工作。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地籍调查实施方案,采用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法;各地成图比例尺等都不能低于《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要兼顾需要和可能,提高地籍调查标准。
二要细化土地确权政策。各地要按照四部门印发的文件要求,抓紧根据试点和基层反映的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可操作的确权登记发证政策,为顺利推进工作提供依据。
三要确保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确权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程办,其结果一定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有权威性和公信力。要着力研究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利证书的权威性问题,只有赋予集体土地更充分的权能,农民才能感到证书有用,才有申请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积极性和参与相关工作的主动性,这要通过政策和立法加以完善。
四要加强地籍信息化建设。明确地籍调查和信息化建设的主要设计安排,逐步实现城乡现代地籍的全覆盖管理;在系统内容、标准、技术等方面,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要与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统筹;充分发挥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的引领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地籍信息系统的整体支撑和服务,实现更大共享,发挥更大作用。
五要切实落实工作经费。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确保工作经费列入预算,财政补贴切实到位。
六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注重抓好工作指导、抓好督促检查、情况调研和典型经验宣传。
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主持,财政部、农业部等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