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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七举措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27日 10时38分   来源:广西日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抓紧编制保障房用地计划,加快保障房用地报批和供应,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

    做好安居工程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制定工作。依据自治区分解下达的任务,各市、县要抓紧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落实到地块,经政府审核同意后,于3月25日前上报区国土资源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再下达用地计划指标。各地确需调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须于6月底前上报国土资源部并报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加快安居工程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工作。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单列,各市、县应以单独一个报件申请报批,区国土资源厅将随到随批。3月25日前未完成申请报批的,暂停受理。

    保障林区、垦区、区直和南宁铁路局安居工程用地。今年,全区林区棚户区3800套、垦区棚户区2.52万套改造任务,区直单位8700套、南宁铁路局3200套建设任务,是全区24.1万套目标任务的组成部分。各市、县应加强与这些部门的联系沟通,将用地落实情况纳入各市、县用地落实情况统计报表中。

    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没有全部落实到地块之前不得出让其他商品住房用地的要求,严禁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积核定用地规模和供应土地。

    强化督促检查和严格落实用地责任制。各地要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负全责的工作责任制,自治区将对各市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市对各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未完成任务的,对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

    落实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各市、县要将招拍挂出让中益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流标、流拍的房地产用地,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及时上报国土资源部,并报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加强住房用地开竣工清查和核查工作。各地要以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未开工、未竣工项目为基础,全面开展住房用地开竣工清理和处置,并于3月底前在系统中及时更新开工、竣工信息。对构成闲置的,各地应严格按要求逐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开。(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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