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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全省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作出部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2日 14时56分   来源:辽宁日报

    近日,辽宁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意见》,对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要以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为主题,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落脚点,以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凝聚人心,锻炼队伍、增强活力为目标,动员和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在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中强素质、展才智、作贡献、当先锋。

    《意见》要求,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要以服务中心、全员参与、分类实施、坚持经常、务求实效为基本原则。通过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责任区、共产党员先锋工程项目等基本形式,组织农村党组织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锋,党员争做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倡导新风的先锋;街道社区党组织争做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的先锋,党员争做心系群众、促进和谐、乐于奉献的先锋;国有企业党组织争做政治引领强、推动发展强、改革创新强、凝聚保障强的先锋,党员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和群众评价优的先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争做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锋,党员争做宣传形势政策、维护职工权益、促进改革发展的先锋;高校党组织争做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的先锋,教职工党员争做党性强、师德好、业务精的先锋,学生党员争做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机关党组织争做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先锋,党员争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先锋;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发挥作用,争当先锋。《意见》强调,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要担负起领导责任,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推进方式和保障措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共产党员先锋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和党员在先锋岗、责任区履岗尽责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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