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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29日 10时17分   来源:南方日报

    昨日(5月28日)下午,广东省政府召开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部署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副省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19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民政厅汇报了全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

    活动历时一年

    会议强调,流浪未成年人是最需要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特殊弱势群体。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民政部等八部委在全国联合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视和保护。此次活动历时一年,时间跨度大,牵涉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广东省作为流动人口大省,任务更为艰巨。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为指导方针,以打击整治、主动救助、教育矫治、回归安置、源头预防等关键环节为重要抓手,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及时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实施分类救助保护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加强街头救助保护工作。各地民政、公安、建设城管、卫生等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联合组成流动服务队,开展拉网式巡查救助,及时发现、解救、救助流浪未成年人。要实施分类救助保护。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对接受救助两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而且无法核实户籍信息的流浪未成年人,经当地公安机关确认并出具弃儿证明后,由救助保护机构报同级民政部门批准,安置到当地社会福利机构养育,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严厉打拐及时解救

    会议要求,要严厉打拐,及时解救被拐卖、拐骗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要深化“打拐”专项行动,加大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要积极帮助流浪孩子及时回归家庭。救助保护机构和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记者 李强 通讯员 粤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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