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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10月1日开始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3日 08时48分   来源:山西日报

    5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全省循环经济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据悉,继陕西、甘肃之后,山西省是全国第三个出台循环经济《条例》的省份。山西省是典型的资源型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意义,是转型跨越发展,综改试验区建设的必然选择。发展循环经济就是依靠科技进步,以资源节约、减少污染以及提高环境效益为目标,全过程、全方位地对资源进行合理开采和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减轻污染和生态破坏,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近年来,山西省按照“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的思路,多措并举,全方位推进循环经济各项工作,全省循环经济呈现出进展快、效果好的新局面。“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等指标分别下降22.66%、17.6%和13.9%,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指标。截至2011年底,全省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了50%左右。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引导、规范和促进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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