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治区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自今年4月28日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工作中,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打掉了一批非法组织,侦破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治理了一批治安乱点,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侦破了一大批刑事案件。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94起,破获积案190起,共584起。在已破的584起刑事案件中,特大案件29起,重大案件133起,一般案件422起,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91.3万元。抓获逃犯5人,另有10名违法犯罪人员迫于法律的威严,投案自首。
大力开展治安乱点整治。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开展对治安秩序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整治。截至目前,全区共清理、清查出租房145904间,清查中小旅店13515间,网吧1981家,印刷、出版单位492家,整治治安乱点469处。
强化交通管理。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警力39200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324起,其他违法行为16202起。通过开展交通整治,全区各类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其中,事故率下降26.96%,死亡率下降14.28%,受伤率下降15.29%。
积极调处人民内部矛盾。按照自治区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地(市)结合实际,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开展了纠纷调处工作,成立了由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的联合工作组,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联合工作组共化解因圈地、虫草采挖、草场资源纠纷等矛盾隐患30余起。由于工作有力,全区至今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消防部门共出动监督执法警力2132人次,检查单位1026个次,发现火灾隐患37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1处,下发各类法律文书234份,责令“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5家,罚款25万元。通过不懈的工作,火灾事故的发生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4%。(记者 王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