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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建立污水处理尾水排放达标情况通报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28日 09时10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6月2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加强污水处理监管,广西将建立污水处理尾水排放达标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按照污泥处理尾水排放指标要求,定期进行污水处理尾水排放检测,并发布关于尾水排放达标情况公告。

    据了解,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仍较滞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平均运行负荷率偏低的问题仍较突出。多数污水处理厂污泥尚未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今后广西将依法对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尾水排放进行监管,重点公布14个设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达标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检测对象范围及公告的内容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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