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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系统制定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救治流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5日 09时12分   来源:天津日报

    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为了弘扬社会正气,市卫生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要求天津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救治流程,为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天津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医疗安全。

    天津市卫生局要求天津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诊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后,要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按照相应流程,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急危重症的见义勇为负伤人员,要动员全院的医疗力量优先救治,积极组织会诊,最大限度避免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死亡,降低致残率,提高治愈率和好转率。

    9月24日从天津市各大医院了解到,目前各医院都已制定了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救治流程。市第四中心医院特别对急诊科、普外科、骨科以及医院总值班人员进行要求,明确接诊公安民警证明为见义勇为负伤者后,一方面上报医院总值班室或医务科做好登记,另一方面立即启动急救“绿色通道”,实行首诊负责制,落实“优先就医”政策,各种检查、化验、治疗、住院等程序也一律坚持“先抢救、后结算”的原则,给予优先对待;同时要做好病情记录,依据病情变化及时与公安民警或家属沟通治疗情况,力争为见义勇为的英雄提供最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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