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6日召开的吉林省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了解到,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走私和无证养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行为,从即日起到2013年5月末,在吉林省范围内开展清山清套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加大清山清套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法行为。针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等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或乱捕滥猎高发地区,增设保护站点,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巡护管护;西部地区以打击猎捕候鸟为重点,严厉打击粘鸟、毒鸟等不法行为;东部国有林区以清山清套为重点,组织林区职工群众,做好清山清套工作,加大收缴或清除兽夹、兽套等乱捕滥猎工具的力度,彻底清除原有套子、夹子、陷阱等捕猎工具,组织森林公安强化武装巡护,严防新的兽夹、兽套等捕猎工具进入林区;加强承包林地的管理,明确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要与承包人签订责任书,没有履行保护责任的,立即终止合同;对林权所有者、沟系承包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除终止合同外,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法强化经营利用管理,严禁非法经营利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森工企业与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对集贸市场的清理整顿,对餐厅、饭店、酒楼、宾馆等餐饮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非法收购、走私、运输和销售野生动物行为的要严厉查处。对没有稳定的野生动物合法来源渠道或存在非法行为的经营利用单位,对驯养繁殖条件不具备或技术不过关、种源来源不合法或存在非法行为的驯养繁殖单位,应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加工利用许可证;对清理整顿期间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产品的,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办,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