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广东深圳召开重点地区工商机关开展流通领域打击走私贩私工作座谈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座谈会并讲话,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立足职能,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打私工作。17个沿海、沿边地方工商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广东省工商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作了经验介绍。
据了解,工商部门承担着流通领域打击走私贩私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近年来,各地工商部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努力克服《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废止后,直接的执法依据缺失的困难,积极履行职责,持续开展打击贩卖私货行为,配合海关、公安等部门在口岸与边境开展缉私工作,为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走私贩私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案件2067件,案值1.85亿元。
滕佳材指出,虽然当前反走私形势处于总体可控的局面,工商部门在打私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目前走私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的基本态势仍然没有改变,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滕佳材指出,今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周伯华局长批示要求,组织广东省工商局及广州市工商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州番禺大罗塘冻品集散地和深圳华强北商业区开展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今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与海关总署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要求两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流通领域打击走私贩私联合执法行动。针对下一步工作,滕佳材强调,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上来,积极应对新形势,立足职能,重点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积极开展打私工作,严防私货泛滥演变成区域性甚至系统性风险。
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工商部门要突出抓好广东、广西等沿海、沿边等重点区域,重点对规模大、辐射面广、影响带动力强、贩私活动猖獗的规模性非法进口商品的聚集地和集散地开展打私工作;将全国打私办确定的成品油、冻品、食糖、电子产品等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加强执法协作。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打私办、海关、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推广联合执法行动中有益的探索和积累的经验,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
强化综合治理。各级工商部门要指导有关地方工商局督促重点市场的主办方通过与经营户签订协议、设立市场经营制度等方式,明确经营户不得经营私货、假货、违禁商品等;对违反协议的,市场主办方应依约处理,直至清除出场。
发挥职能优势。各级工商部门要适应市场整治任务需要,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对市场上的进口商品进行管理,积极开展流通领域打击走私贩私工作。
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打私工作任务敏感、紧急,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工商部门要将查办较为重大的走私贩私案件情况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沟通反映,畅通信息报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