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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再出新政:方便群众就医 建立差别付费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23日 09时11分   来源:福建日报

    即日起,在家门口看病不仅最方便,还将最省钱。20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10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推行方便群众就医的若干意见》,明确福建省各地卫生机构要全面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创新和简化门急诊就诊流程,同时通过建立差别付费机制,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根据《意见》,将通过建立差别付费机制,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城镇职工住院医保在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为80%—85%,二级医院86%—89%,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90%—98%。城镇居民住院医保在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为50%—65%,二级医院60%—75%,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70%—90%。新农合乡级、县级、县级以上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90%—95%、75%—80%和45%—65%,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就诊比例和就诊量,为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提供政策支持。

    为保障基本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意见》还明确要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升级改造建设,对服务人口较多,医疗业务量较大的甲类乡镇卫生院,可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扩充床位规模,扩大医疗服务范围,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区域内群众的就诊需求。乙类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可加快特色专科发展,适度扩大床位。

    在人力资源配备方面,乡镇卫生院从今年起三年内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直接开考招聘人才,同时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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