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保障冬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山西省已下拨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13亿元,同时要求各市于本月底下拨到各县 (市、区)。
据介绍,本次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各级民政部门会将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补助与市、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在发放救灾款物时,各地民政部门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