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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2年第四季度免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近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05日 09时45分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对2012年第四季度福建地区报检的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共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18.3万批、129.74亿美元,免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9650万元,惠及进出口企业6488家。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2012年第四季度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范围: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以及复验费、免验、机械取制样费、标志(标记)成本费、封识成本费、隔离场(圃)租用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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