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兰恩华厅长在近日召开的自治区民政厅2012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表示,2013年,内蒙古要努力提高6项民生指标,城乡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据了解,自治区将下大力气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新一年提出的民生指标和民生工程中涉及民政部门的任务,努力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补助、孤儿供养标准、“三民”生活补助、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等6项民生指标。2013年,着力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事务服务体系等3个体系建设。据介绍,2012年,全区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达到385元,农牧区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达到2583元,月均分别比2011年提高58元和46元,超过了自治区确定的39元和20元的提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