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多举措加强环境监管和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有效遏制了环境事件高发的势态,2012年全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8起,比2011年下降42%。因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这些环境事件都得到稳妥处置,维护了社会稳定。”这是记者2月19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的消息。
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及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强化环保联合执法,重点检查整治重金属采选冶炼、电镀、皮革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去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检查企业1103家、尾矿库235个、陆源溢油污染风险涉及企业9家、可能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企业26家,立案查处141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62个,有效整改一批环境问题企业,促进了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部门制定危险废物监管技术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为,对全区36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21家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企业生产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坚决查处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使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逐步得到规范。(记者李新雄 通讯员昌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