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安徽省今年将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并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全年计划制定、修改法规9件,预备审议法规5件,计划审查和批准合肥、淮南两市的地方性法规7件。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今年拟制定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学前教育条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林权管理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财政监督条例等6件法规;修改关于律师职业的若干规定、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3件法规;预备审议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5件法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或代表团提出的34件议案、并案后涉及的21件立法项目,也全部纳入了今年立法计划,其中审议类5件、预备审议类2件、调研论证类14件。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对立法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公民提出的5件立法项目纳入了今年立法计划,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迈出了新步伐。记者了解到,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将学前教育条例、财政监督条例和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在媒体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并落实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奖励制度,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同时,还将进一步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拓展专家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今年的立法工作还提出“五个更加注重”的新理念、新思路,强调更加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加注重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更加注重开门立法,更加注重地方特色,更加注重法律法规实施,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记者 高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