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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中国:国际执法合作 维护中国公民海外权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01日 13时14分   来源:公安部网站

    “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不容侵害,中国政府不仅要为遇害船员伸冤、严惩涉案凶手,还要为所有公民提供更有力的海外安全保障。”2012年7月12日,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泰国清盛与中国货船“嘉荣号”通话,铿锵有力的声音回响在湄公河畔。

    2013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达对湄公河“10·5”案4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3月1日,4名罪犯将在云南省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是又一例我国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密切协作、维护中国公民海外权益的成功案件。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展开公安部相关资料文件,中国警方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所取得的进展历历在目——

    与18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警务合作关系,与44个国家的内政警察部门设立了24小时畅通的联络热线,与31个国家的内政警察部门建立了定期工作会晤机制,中外警务联络之密切令人瞩目;

    签署各类合作文件265份,向23个国家的24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38名警务联络官,向联合国总部和8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1786人次,中国警方参与国际执法合作程度之深让人赞叹。

    从万里海外到祖国边陲,从海外追逃到多国联合办案,“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讲实效”国际执法合作展现在世人面前。

    【亮剑】利刃出击惩凶犯

    在“10·5”专案长达10个多月的侦办过程中,孟建柱等领导同志对案情侦办给予持续高度关注。

    在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10·5”专案组副组长先燕明眼中,全国公安机关的最高首长先后33次对专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提出明确要求,可谓前所未有。

    案发后不久,中国政府即强力推进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积极倡导建立一个维护湄公河国际航运安全、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机制,通过多边联合执法来维护中国与老缅泰公民合法权益。

    联合开展打击跨国犯罪,这是境内、境外互相交织的两个战场,事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

    经过10个多月艰苦卓绝的侦办,终于将以糯康为首的一伙犯罪分子成功抓捕归案。在这中间,多边警务合作所发挥的作用尤其显著。

    2008年以来,公安部与近100个国家的内政警方联合开展打击跨国犯罪活动,派出调查取证工作小组近200个,办理案件协查请求2.1万余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379份,成功缉捕包括糯康等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3000余名。

    在破获“11·30”、“3·10”、“9·28”、“11·29”、“12·03”系列电信诈骗案过程中,公安部先后成功开展了5次打击特大跨国跨境电信诈骗犯罪联合行动,破获“阳光娱乐联盟”传播淫秽色情案、中美特大跨国走私武器弹药案、足球打假扫赌案等重大案件。

    2012年5月,中国公安机关与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渠道成功实施“蓝色计划”,抓获犯罪嫌疑人73名,缴获假冒“路易威登”、“爱马仕”等名牌箱包2万余个,涉案总价值50亿元,彻底铲除一个向美国、中东等国家和地区贩卖假冒名牌箱包的生产源头。

    2012年6月,全球反假冒机构将该机构“2012年度全球反假冒执法部门最高贡献奖”授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政府和公安机关打击侵权伪劣犯罪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赞许。

    【护民】多措并举佑民安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无论是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还是现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都高度重视国际执法合作。中国公安机关始终发出自己洪亮的声音:无论中国公民在哪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公安机关永远是他们最坚强的后盾。

    “加强与各国的执法合作关系,维护中国公民海外权益。”这是一个大国对自己国民做出的庄严承诺。

    放眼望去,在异国他乡,处处留有中国公安机关为维护国民利益奔波的身影:

    2011年,公安部赴阿根廷、巴西工作组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震慑了当地涉华犯罪团伙;

    2012年,公安部赴南非、俄罗斯工作组通过与两国开展务实合作,成功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打掉1个、重创3个犯罪团伙;

    在安哥拉警方配合下,公安部赴安哥拉工作组一举摧毁在安侵害中国人的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拐卖等犯罪团伙12个,破获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48起,抓获在安中国籍犯罪嫌疑人37名,解救被拐骗中国籍受害人14名。

    胆敢侵犯海外中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者,无论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难逃中国法律的制裁。

    从吉尔吉斯撤侨到湄公河“10·5”惨案,公安部充分利用驻外使领馆、警务联络官、维和警察、海外民间资源等,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有力维护了中国公民海外利益。

    【追逃】“通缉令”飞到天涯海角

    孙子兵法曰:“上将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

    的确,在国际执法合作过程中,单纯打击犯罪并非中国公安机关的唯一目的。

    2011年2月,潜逃加拿大12年之久的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曾汉林被遣返回国;7月,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遣返回国。

    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将“追逃”之路延伸到国外,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逃、无处可避,让百姓的利益得以真正维护,这才是中国公安机关的目的所在。

    2012年7月,潜逃泰国、涉嫌职务侵占30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经济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树新、周红艳被成功缉捕回国,并追回价值1120万泰铢的赃款及赃物;

    2011年12月和2012年8月,逃往加拿大近8年的重大经济犯罪在逃人员李东哲、高山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先后被规劝投案自首;

    阿根廷当地时间2013年2月27日,公安部赴阿根廷工作组在我驻阿使馆举行退赃仪式,向数十名受侵害华人超市业主代表发还被犯罪团伙敲诈的“保护费”1000多万元人民币,广大华侨华人拍手称快。

    路漫漫其修远兮。通过高层互访、团组交流、合作办案、对外援助、外警培训,中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增进了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理解和互信,扩大了共识与合作,深化了务实合作关系。今后,中国警方还将不断加大国际执法合作力度,继续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中国公民、海外华侨华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本国公民、海外同胞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伸张正义公正彰显司法主权

    3月1日,制造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的4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这是正义的伸张和对13名无辜遇害中国船员亡灵的告慰,更是我国司法主权的彰显,既体现出我国司法机关保卫本国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能力,更凸显出我国对危害国际安全秩序的跨国犯罪严惩不贷的决心。

    历史不会忘记。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和现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给遇难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中国警方组成专案组,以人民利益为盼,为人民利益而战,克服重重困难、历时数月、多方合作,终于使扑朔迷离的案情真相大白于天下,让犯罪分子落入恢恢法网。

    法者,天下之公器,正义所载,公信所彰。在案件公开审理、宣判过程中,法院始终严格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一方面,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展开了跨国调查和取证,并依法传唤了泰国、老挝13名证人出庭作证,仔细辨析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形成了完整、严密的证据体系,充分证明了起诉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庭审采用了同声传译与现场翻译相结合的形式,并邀请了相关国家使领馆人员以及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媒体代表旁听庭审,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以公开确保公正。

    不仅如此,在糯康案件审理中,罚当其罪、不枉不纵也成为了司法文明、公平正义的最好注脚。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被判处死刑;扎波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扎拖波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这种宽严相济、分别定罪、均衡量刑的刑事司法结果,既贯彻了中国司法一贯的“少杀、慎杀”政策,也彰显了司法的正义与科学。

    糯康等4名罪犯被执行死刑,再次昭示了这样一个简单而深刻的道理:一切胆敢以身试法、荼毒生灵的犯罪分子,不管他的作案手段有多么高明,也不管他逃到哪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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