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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严查拒绝出具清单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12日 10时38分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葫芦岛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行业专项整治,严查6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包括:搭售与诊疗、护理无关的药品及要求患者接受与治疗无关的检验检查;事先不告知患者,提供可选择性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查项目;未经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同意,将患者的身体、器官、组织、体液、基因用于商业、教学或者科研目的;诊疗科室私自向患者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拒绝向患者出具收费清单和收据的;以不正当方式收取不合理医疗费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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