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落实情况
2012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的通知》精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把办理环保实事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的10件环保实事,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具体如下:
(一)全面深入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推进全区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落实情况:通过层层落实减排责任,切实加快脱硫脱硝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污染减排政策激励和约束机制,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经国家核查组核定,我区2012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80万吨,较2011年下降2.43%;氨氮排放总量1.74万吨,较2011年下降3.10%;二氧化硫排放量40.66万吨,较2011年下降0.92%;氮氧化物排放量45.55万吨,较2011年下降0.60%。监测结果显示,5个地级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9%,黄河干流宁夏段Ⅲ类以上断面达到100%,其中Ⅱ类优水质断面占到66.7%。
(二)全面完成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落实情况:2012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紧紧围绕自治区确定的“两大”发展战略,在全区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和农垦系统确定了383个行政村进行环境连片集中整治,明确治理重点和相应治理措施,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50处,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4套,铺设集污管网503公里,建成垃圾中转站(填埋场)44座,有效改善了示范项目区农村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受益农村人口64.1万人。
(三)继续实施生态移民庄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落实情况:重点对五个地级市及农垦系统的59个生态移民安置区进行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受益人口11万人,为移民群众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奠定了环境基础。
(四)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不断提升全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落实情况:2012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环境友好型宁夏“细胞工程”建设,切实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建自治区环境友好示范社区12个、环境友好企业8家、环境友好示范教育基地6个。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各5个,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0个、生态村15个,并在吴忠市利通区和固原市隆德县全面启动了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完成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整治
落实情况:联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协同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4市8个县(区)人民政府,对整治范围内280家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7个葡萄种植基地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常规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实施关停搬迁企业44家(其中:关停33家、搬迁11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17家,对19家达标排放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监测,对180家煤炭加工、采砂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粉尘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了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地区的种植环境,为葡萄酒产业健康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环境基础。
(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落实情况: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紧紧围绕社会反映强烈、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执法,在全区主要开展了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建设等专项执法检查16项,检查企业9572家次,立案查处29家企业,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有力地威慑力。
(七)建立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落实情况:针对宁东地区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在摸清宁东地区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重点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涉危化学品企业档案及数据库,组织编制了宁东地区《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环保部门三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了煤化工、火电类企业应急预案模板,并建立完善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配置执法装备300余台(套),环境应急监测车一辆。督促宝丰能源甲醇厂等重点企业安装监控报警设施及应急装备70台(套),组织神华宁煤化学公司甲醇厂等11家重点企业开展了13次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有力地提升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应急处置能力。
(八)强化环保科普知识进农村“四个一”行动
落实情况: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完善了“四个一”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并专门安排农村环保宣传专项经费173万元,有针对性地在全区放映环保科普电影507场,发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民生》宣传光盘500张、农村环保知识手册5万册、宣传画5万张,制作宣传栏350个,增强了示范项目区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调动了全社会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九)对全区乡镇以上卫生院医疗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处理
落实情况: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意见》,明确了环保、发改、财政、住建、卫生、交通、物价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稳步推进了全区乡镇以上医疗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置。据统计,全年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850吨;已纳入集中收集的乡镇达到56个,其中固原和中卫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实现了零的突破。
(十)启动大型室内公共场所和群众居住场所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计划,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落实情况:在全区组织完成了58家大型室内公共场所、102户居民家庭、72辆乘用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内容涉及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10项指标,圆满完成了2012年宁洽会暨第三届中阿经贸论坛15家指定接待宾馆(酒店)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并及时反馈监测数据及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了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宣传了环境基本知识,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2013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继续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10件环保实事。
(一)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全区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继续加大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火电、石化、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污染减排,火电机组脱硫烟气旁路全部取消,企业自备电厂脱硫设施、水泥窑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程、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全面建设,并全面启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提标改造、技术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对造纸、印染、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进行工艺改造,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对发酵、医药、化肥企业建设脱氮设施,提高合成氨生产企业工艺用水循环利用率,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按规定淘汰运营黄标车,积极推广使用高品质燃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监察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统计局、物价局、宁夏电力公司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二)实施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以建设“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清洁家园”为目标,继续在以沿黄区域和宁夏中南部地区为重点的320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6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30座,铺设集污管网350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与填埋场20座,发放垃圾转运车1200辆,建设垃圾池(箱)20000个,提高项目建设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率,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农村受益人口45万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三)实施生态移民庄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继续将生态移民庄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农村环境连片示范整治,实施生态移民庄点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发放垃圾收集转运车辆160辆,建设垃圾池(箱)5000个,在有条件的庄点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受益人口8万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厅、移民局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四)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努力调动全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继续在全区开展环境友好型宁夏“细胞工程”建设,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12个、生态乡镇8个,国家级生态村6个、生态乡镇5个。继续在川区和山区各选择1个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创建自治区环境友好型示范社区10个、环境友好型企业6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监察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五)实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全指标、全覆盖的“双全”监测,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在继续做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进行39个项目的全分析监测,对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进行109个项目的全分析监测,并将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研究,掌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趋势,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对策和建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水利厅、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六)加强银川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在银川市全面开展PM2.5和臭氧等6项指标监测及数据发布。以火电、石化、水泥和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恶臭的污染治理项目24个。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燃煤锅炉40台,完成4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与治理项目。深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实施“黄标车”限行与淘汰,从严治理“冒黑烟”车辆,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建立环保、建设、城管、园林等部门联动的城市扬尘污染综合防控机制,降低扬尘污染。通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银川市的环境空气质量。(银川市政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林业局协助落实)
(七)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执法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化工、涉重金属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安监局、宁夏电力公司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八)开展全区工业危险废物调查,全面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处置
开展全区工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排查,全面调查我区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实现全区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危险废物重点源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建立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推进综合利用,确保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五市政府协助落实)
(九)在全区开展集中处置生活源危险废物试点
开展生活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试点。在五个地级市住宅小区配置一定密度的生活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设施,配备专用收集车辆,建立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以自治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为依托,建设生活源危险废物贮存库和废荧光灯管处置系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各地级市政府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协助落实)
(十)开展“建设美丽宁夏”——大型环保宣传活动
以“建设美丽宁夏”为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区别不同类型与特点,选取百个村庄、百个社区、百家企业、百所学校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2013年发放环保手册10万册、环保宣传品2万份,放映环保科普电影400场,安装环保宣传栏400个,培训环境监督员400名,举办“环境与健康”知识讲座100场,举行环保文艺演出50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