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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9.6万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1日 10时11分   来源:新疆日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对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分配运营、建设管理、制度完善等问题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意见》指出,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将建管并重,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入住率、加强运营管理。

    根据自治区的规划,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9.6万套。对于这个建设任务,《指导意见》明确2013年将基本建成20万套以上。同时,还将新增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配售10万户,新增租赁补贴保障11.5万户,以切实提高入住率。“为了完成这些任务和目标,各地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快项目审批。2013年新建项目力争于3月底前办理完成前期手续,逐步开工建设;2013年以前的续建项目,应于3月底全面复工。”3月20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陈军就《指导意见》相关内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对于备受关注的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和分配问题,陈军说,《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应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准入标准,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各地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应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应在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工作上取得实际效果。 《指导意见》的硬性要求。”这是 陈军说,2013年各地还要对住房保障方式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将各类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地要依法及时公开住房保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等信息公开率要达到100%。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还将启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逐步将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与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互联互通,力争年底实现自治区与各地州、各设市城市和有条件县的联网。

    另外,《指导意见》对保障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也作了新的规定,2013年新建项目要力争做到配套基础设施与住房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陈军表示,为了督促各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自治区2013年将继续开展住房保障专项巡查工作和“规范管理年”活动,围绕项目前期手续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分配运营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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