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1日获悉,银川市公布了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内。
根据银川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银川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将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和CPI增幅的差值)以内。
按照控制目标要求,银川市土地管理部门将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稳定土地市场预期。物价主管部门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并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住房保障部门将加强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加大对性价比不合理的价格畸形楼盘进行重点检查、披露。银川市将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和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团购房、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郑 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