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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提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01日 10时25分   来源:福建日报

    福州、厦门提出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要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3月31日,福州发出《关于公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提出,今年将严格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约160公顷,比过去五年实际平均供应量增长15%,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二套房时,首付要达到六成,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下调至45万元。

    据介绍,厦门市制定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与2011年的目标有两点不同。一是上次为新建住宅,本次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二是上次是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比较,本次目标是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比较,要扣除CPI上涨因素。同时,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今年计划出让62幅地块,供应土地面积342万平方米。 (记者 段金柱 林世雄)

 
 
 相关链接
· 宁夏银川公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附件3:关于报送XXX2012年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旧有住房的函
· 福建省: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 规范价格行为
· 福建省物价局出台举措强化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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