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青海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深化作风建设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全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中央和省上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出台四个月以来,全省各级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细化办法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贯彻落实,总体效果是好的,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会议强调,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持之以恒,防止前紧后松。省委领导和领导机关要以身作则,逐条对照评价,带头作出表率,自上而下持续推动作风转变。要实事求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既防止制度措施失之于宽,又防止执行过程中脱离实际。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消除特权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街道、乡镇和群众中解剖解决实际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切实做到长期坚持、群众满意。
会议认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以来,青海省基本建成了覆盖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名省”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会议强调,基层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积极引导和支持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推动民族民间文化繁荣发展。要强化政策扶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层文化建设,鼓励自办和兴办文化团体,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实施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覆盖面。要改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创新运行机制,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文化建设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以改革创新精神全力推动基层文化建设。
会议听取了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