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社厅根据《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目标要求,围绕当前人社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将着力办好八件实事,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促进民族地区就业稳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目标。2013至2015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劳动力转移达到300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及民族地区高校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87%以上。扎实推进玉树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培训工程。用3年时间,全省组织培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2.4万人,组织创业培训6000人,实现创业1800人并5400人就业。
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十二五”末,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提高到200元左右。
实现全民医保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职工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
另外,还将落实“收入倍增”计划,“十二五”期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到“十二五”末,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全面整合全省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服务网络。(记者/辛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