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1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白玛赤林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学习贯彻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指示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区党委部署,围绕发展稳定,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定政治方向,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常委会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西藏实际和人大定位出发,进一步明确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此总揽十届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自觉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摆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首要位置,把人大工作放在区党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情况和问题以及重要工作安排及时向区党委请示汇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0人(次)。
二是践行群众路线。把群众路线作为治边稳藏、人大履职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协调解决40余件群众关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风肃纪、健全长效机制,取得了重要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坚持以人为本、一心为民,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落实到各个环节,认真解决好为谁立法、替谁监督、靠谁行权的问题,加强民主立法、促进民生改善、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把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好、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当家作主权力机关的作用发挥好。
三是推进依法治藏。把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紧紧抓住推进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制定并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来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
作。去年共审议11件法规草案、通过9件,开展了31项监督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加强重点立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一年来,常委会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初审2件,审查批准1件,对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成全国人大6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一)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充分认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分析各方面立法需求,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明确立法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区别轻重缓急、突出立法重点,科学编制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确定39件立法项目,提高立法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努力使立法进程同我区改革发展稳定进程相适应,通过立法保障自治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修订水法实施办法、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规划、利用、保护和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督等方面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审查批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把老城区的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办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两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完善残疾人政治、文化、教育、就业、社保和提供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增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化成果。三是促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修订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提高罚款限额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适应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需要,对环境保护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中,有关登记、备案、许可等内容进行修正,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促进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完善机制,注重科学立法。进一步完善人大主导、部门起草、专家论证、群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评估、咨询、论证工作,提前介入、把握重点、解决难点,对有较大争议的内容和不同意见,反复研究协商,协调利益关系,突出地方特色,提高法规的可行性。合理规范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聘请咨询委员,实行立法机关与专家学者的有机结合。正式启动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是集思广益,注重民主立法。坚持问法于民,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围绕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有关方面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吸纳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使立法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一年来,共召开立法座谈会50余次、专家论证会10余次,充分体现了民意诉求。
三、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重大决策落实
一年来,共听取审议有关报告10个,对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11项,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推动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一)促进富裕西藏建设。坚持贯彻主题主线,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情况的报告,调整预算变化,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经济增长速度、质量和效益有机统一。针对“十二五”规划实施和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发挥项目效益,发展特色产业,圆满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旅游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强调统筹推进旅游发展、全力推进特色品牌工作、协调推进旅游环境建设,促进旅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把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全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情况和去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就抓住战略机遇,用好优惠政策,注重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以及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确保物价基本稳定,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扶持中小微企业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经济发展。
(二)促进和谐西藏建设。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对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执法检查,要求不断加大宣传教育,深刻认识西藏严峻的反分裂斗争形势对保密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危机意识,建强队伍,加强督查,提高防范能力,严防窃密事件发生,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绝对安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对全区“惠僧利寺”政策落实情况和寺庙“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强调认真落实“惠僧利寺”政策,深入推进寺庙“六五”普法工作,依法管理寺庙,探索长效机制,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促进幸福西藏建设。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听取审议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牧区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调研,针对政策宣传、经办力量、投入标准、救助范围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政策措施,提升保障水平,增进人民福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对义务教育法及实施办法进行执法检查,针对“三包”经费落实、教育资源配置、师资力量建设、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建设高素质和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促进法治西藏建设。坚持推进民主法制,着力加强民主政治。提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调研意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听取审议全区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持富民兴藏、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要求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完善配套法规、推进西藏特点城镇化建设和加快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五)促进文明西藏建设。坚持推动文化发展,着力保护历史文化。对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充分肯定富有成效的文物保护工作,针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五纳入”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安全消防设施隐患大、专业人员严重缺乏等问题,对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提出具体建议,依法保护传承好、管理利用好具有西藏特点的宝贵文化遗产,加快建设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对我区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调研,要求加大保护经费投入、加强普查挖掘申报、健全保护传承机制、建设保护传承基地,把历史悠久、底蕴深厚、风格独特的民族文化发扬光大,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
(六)促进美丽西藏建设。坚持加强生态保护,着力建设生态文明。深入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西藏”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实地检查项目建设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加强舆论监督、强化跟踪报道;常委会审议要求切实抓好跟踪督办,认真落实环保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强化基础设施,加强环保力量。对湿地保护条例、气象法及气象条例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重视科技支撑作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大气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气象服务。
常委会把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增强报告建议的针对性。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时,科学合理选择调研地点,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准确把握真实情况,结合实际深入分析,起草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二是增强审议意见的操作性。常委会会议一结束,及时归纳整理可操作、能落实的审议意见共11件,经主任会议研究后转政府办理。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推进工作,并书面反馈研究处理情况。三是增强跟踪监督的实效性。将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印发有关部门参考。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常委会有关部门持续跟进,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突出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我们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建议办理实效。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0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方面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总数的82.3%,实施高海拔地区学校校舍保暖工程、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加强人代会期间计划和财政审议等一批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承办单位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和专题调研,共同研究办理方案。赴区内外对未识别族群身份登记信息和权利保护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常委会选择社会关注的60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检查,强化督办落实。
二是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制度。为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及时向代表寄送人大期刊、有关资料,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为代表行使职权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在区内外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和组织学习考察活动,近270名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参加,重点学习代表履职、人大工作等知识,有力提高了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履职能力。
三是坚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活动参与。围绕非公企业发展和供暖工程、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12次调研和视察,形成10余篇报告,所提建议得到较好落实。强化代表小组建设,指导代表小组围绕常委会工作安排就地就近开展活动,充分听取代表小组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工委工作的参与,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人数分别从2名增加到10名,50多名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专工委活动,充分吸纳代表建议,以此促进常委会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发挥人大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做好维稳工作。按照区党委部署,常委会部分领导深入有关地区和寺庙,采取实地检查、明查暗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检查各项维稳措施落实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做好维稳督导。指导人大机关选派27名干部进村驻寺和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维稳措施,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促进基层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确保人大机关和谐稳定。
二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健全制度、细化措施,强化督办、提高质量。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批(件)、93人(次),深入分析、综合研判信访件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办理建议,并加强对重要信访件的转交督办,促进问题解决,妥善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
三是扎实做好外事工作。坚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西藏发展稳定原则,积极开展涉藏外事工作。一年来,组织5批次出访美国、加拿大、比利时、法国等7个国家,围绕正面宣传西藏和深入揭批达赖两项主要任务,大力宣传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坚决回击西方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的污蔑和攻击,挤压达赖集团的国际活动空间,为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营造了有利外部环境。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是着力提高学习能力。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讲座、学习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围绕履职学以致用,不断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发展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着力提高研究能力。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深入研究在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大进程中,如何发挥人大应有作用;围绕人大依法履职,深入研究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围绕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思考如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建立长效机制,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共形成调研报告、研讨文章50余件。
三是着力提高统筹能力。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切实加强与职能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社会力量的沟通,密切常委会办事机构与各专工委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广泛凝聚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在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帮助支持,重视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共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向前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交流交往,圆满举办西南地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
四是着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注重集思广益,狠抓工作落实。制定或修改了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调研工作意见及“三会”工作程序等,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自治区人大各专工委依法履职,地(市)县人大积极配合,既顺利完成了人大工作任务,又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人大机关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搞好服务保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党的观念,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民生观念,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必须准确把握西藏区情,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创新观念,深刻认识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从西藏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围绕大局行使职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观念,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定位出发,在依法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201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全区各级人大全力支持的结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立法质量、监督实效、代表作用、自身建设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2014年是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学习贯彻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指示要求,学习贯彻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推进依法治藏进程,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服务发展稳定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今年的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适应发展稳定的实际需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统筹安排好立法项目,更加注重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办法、志愿服务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防雷减灾条例、国防教育条例、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法实施办法,修改旅游条例,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拉萨市报批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完成全国人大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努力使我们的法规符合西藏实际,做到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法律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律的力量在于人民的自觉遵守。要充分反映人民意愿,更加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立法过程从后台走到前台,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要更加注重地方特色,准确把握区情、发展实际、稳定需求、民生现状,不断改进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使通过的法规充分体现西藏特色。要切实增强可执行性,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工委、法制委“专”和“统”的优势,建立健全相互配合和分工协作机制,认真解决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二、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今年的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和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和2014年税收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农牧业特色产业建设和促进农牧民增收、公共文化建设及服务保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继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对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实施办法、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农牧民增收、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农牧区医疗资金管理使用、商务储备工作情况和公益事业捐赠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出入境管理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有关方面加大社会建设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听取审议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报告和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运用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善于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善于用全局的、长远的眼光分析问题,提出务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在法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三、以发挥代表作用为关键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今年的代表工作,要紧紧围绕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代表主体地位,采取有力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要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等制度,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要拓宽代表履职空间。强化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推动代表建议的落实,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和组织,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三要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强化各项服务和保障,健全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人大期刊、网站等手段,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要继续加强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培训工作。
要从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出发,深入开展涉藏外事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对外交往活动,更好地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独特作用。
四、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今年的自身建设,要紧紧围绕增强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要巩固活动成果,扎实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抓好制度落实,推进作风建设根本转变,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要强化能力素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交流探讨、理论研究等途径,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工作前瞻性、预见性。要加强机关建设,建立激励机制,提高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机关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要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工作联系,更加注重对各地(市)、县(市、区)和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稳定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增实效、与时俱进开新局,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西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