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6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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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答网民关于“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从计重收取变为按车(轴)型收取后,四轴车过路费涨了60%”的留言

2020-11-06 14:3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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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云南楚雄的网民“一帆风顺”(手机尾号7708)说:总理,超限新规规定四轴车的车货总重不超过31吨,太少了,不切实际,希望有关部门制定修改规则时多为货车司机群体考虑。另外,在路程相同的情况下,四轴车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以前是80元,现在是130元,涨了60%左右。

交通运输部回复:

按照国家车辆生产强制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双转向轴四轴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31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第十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实际车货总重大于收费标准反算吨位的货车,通行费用均较计重收费有所下降。从各地调整情况看,四轴货车用新的收费标准反算吨位平均值为21.08吨(最低值为14.65吨,最高值为24.29吨),低于31吨的最大限值,实现了货车总体通行费用负担下降。由于空车、重车占用道路通行资源相同,按照车(轴)型收费不仅能够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通行,还有利于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计费方式调整后,重车通行费支出明显下降用户可通过提高车辆实载率降低通行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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