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 14: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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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答网民关于“建议大力支持高校产学研创新企业发展”的留言

2021-12-30 14:5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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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的网民“全*虎”(手机尾号5111)说: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认为这个提法非常接地气,也符合中国创新创业的实际。我是一家高校产学研合作与推广企业的创业者,与几个校友一起创业,从事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在创新创业层面,我建议国家给予产学研合作企业更多关注与支持,尤其在自主创新、自主研发和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可以通过设立原创基金等方式,突出原创文化、推广原创创新。其次,建议加大对校办企业和校友企业的支持和鼓励,高校是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发动机,但目前实际情况是,很多高校把校办企业关停或转让,也不再继续支持和鼓励产学研合作企业发展,甚至一些科研人员、教授专家等都是私下与企业合作,且与企业合作时没有荣誉感,合作气氛也不好,希望国家加强这方面的支持和鼓励,如设立国家创新创业奖,让更多的科研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光荣地参与到与企业的合作创新中,切实推动产学研迎来发展的“春天”。

教育部回复:

您在中国政府网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原创基金”“奖励基金”。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科技部、财政部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转化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包括: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此外,教育部积极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在《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支持高校通过学校拨款、地方奖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等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服务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二、关于支持和鼓励校办企业、校友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除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企业股权外,原则上高校及下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再新设各类型的企业,或者通过对外投资、收购等方式增加企业数量。校企改革始终鼓励和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校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方式形成的股权由高校按照规定自主决定奖励,剩余股权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并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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