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 网民谢志鹏说 : 总理好,当前商标局规定:公司地址变更后,所有商标要跟着变更。一般公司里都有很多商标,自己不懂,只能请人变更,费用为每个商标1000元,给企业带来很多麻烦和费用。
- 国家知识产权局答网民: 办理商标注册人地址变更是为了保障商标注册人在遇到无效宣告或者三年不使用撤销等案件时,能够收到商标局发送的相关通知文件,及时进行答辩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并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地址变更申请的,额外产生的委托代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查看全文>>
- 网民华铭说 : 我觉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审查方面存在几个问题。一是专利审批时间过长。过去实用新型专利审批时间7个月,现在定为14个月,发明专利3年。二是审批数量规定百分比。应改为符合专利条件批准,不符合不批,不设比例。三是审批制度规定同一专利项目申报,如已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审批发明专利前必须放弃实用新型专利,即实用新型专利作废。应改正为:对两种形式专利接连申报的专利技术项目,审批发明专利前,对已获得实用新型的专利不作废,保留专利权,如果发明专利获批准,则实用新型自动作废,保留一个专利权。发明专利审批如没得到,还有实用新型专利。四是专利审查员审批能力有限,特别是在对发明专利进行审核中。例如在一个技术中采用了普通技术,则整个技术全否定。现今很多技术是复合而来,不可能完全创新,应看关键技术是否创新。
- 国家知识产权局答网民: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具体部署要求,我局正在全面开展专利审查提质增效工作,多措并举,全力压减审查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开展专利审查工作中,是严格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为审查标准和依据的,对于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予以授权,对于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予以驳回,着力确保授权有理、驳回有据、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并未对审批数量规定百分比。《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该条给出了处理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方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专利审查员的审查能力建设,帮助审查员准确站位所属领域,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领域的技术发展动态,促进审查员的审查能力全面提升。 查看全文>>
- 网民意之林说 : 现在都在提倡万众创新,而商标则是产品流通中的名片。在政府各部门相应中央号召简化创业程序的同时,商标的注册过程能否提速呢?信息化过程中,商标审批似乎还处于信息原始社会似的,过程漫长低效。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 2017年11月14日,原工商总局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 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完善商标审查体制机制,聚焦国际领先水平,促进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在商标注册申请量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业务周期,明确提出在2018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进一步缩减至6个月。 查看全文>>
- 网民David说 : 现在企业注册商标非常难,商标审核完全是主观人为的判断,公平公正性很难保证;滋生腐败,商标注册审核人员可以利用职务便利,主观驳回,并将信息提供给商标注册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注册一个商标中介公司,从中牟利。建议商标注册实现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网络提报审核,升级商标注册系统,减少人为因素的审核批复。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 为了防范权力寻租,我们一方面由计算机系统将商标注册申请随机分配给审查员,另一方面每日开展审查工作质量“双随机抽检”。对在抽检以及质量投诉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局积极采取合法有效手段予以纠正。 查看全文>>
- 网民高进说 : 我们国家的商标申请流程周期长且极为不便,商标局网站开启缓慢,查询不便且数据更新滞后,希望可以进一步对商标申请和商标局网站进行优化,以便于创业、创新工作地进一步落地。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 建议用户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访问限制问题:一是如用户安装了第三方查询软件或插件,请关闭第三方查询软件或插件,清除浏览器缓存并在1-3小时后重新尝试访问;二是如长期存在无法访问的情况,请联系您的网络服务供应商,更换公网IP地址。 查看全文>>
- 网民wdbb说 : 普通信件没人把它当回事,传达处很容易就丢了。如果刚好是休息日,邮政派送人员基本上打一次电话无人接听,就会直接退回——实际上骚扰电话太多,正常人平时也很少接陌生电话。无论是丢失还是退回,对申请人都是巨大的风险与麻烦。按规定,轻则要为了复印一份驳回意见跑趟北京,重则错过答辩期商标无效。又由于商标局的咨询电话1个月难得打通一次,申请人容易长期处于焦虑状态。不难想象,这有多么折磨人。在互联网时代,商标局用普通信件寄文件,既低效又造成不小的资源浪费。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 2018年已经选定500家商标代理机构作为电子发文试点,目前,电子发文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大幅缩短了文书送达时间,切实提高了发文准确投递率,获得了试点单位的高度认可;2018年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实现对所有网上申请业务进行电子发文。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