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6日发布最新水土保持监测结果————《2004年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公报显示,2004年全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4.66万平方公里,其中采取封育保护10.22万平方公里,综合治理4.44万平方公里,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公报显示,尤其是去年,全国新修基本农田46.9万公顷,可增加粮食产量7亿公斤,促进300万人口解决粮食问题,可减少土壤流失量3883万吨。
公报还显示,2004年全国土壤侵蚀量有16.22亿吨,相当于从12.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流失掉1厘米厚的表层土壤。其中尤以长江、黄河的土壤侵蚀量最多,分别达到9.32亿吨和4.91亿吨。
据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介绍,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全国已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2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近十分之一,但我国还有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需治理的面积有200多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仍然是我国重大的环境问题之一。
鄂竟平说,“十五”时期,全国综合防治水土流失54万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24万多平方公里,封育保护面积60万平方公里中有30万平方公里达到初步修复。在25个省区市的950个县实施了封山禁牧,其中北京、河北、陕西、宁夏、青海全境实行封山禁牧,在三江源地区开展了预防保护工程。
与此同时,我国加强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审批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20多万个,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经费600多亿元,有效防治了开发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尤其是在2004年,全国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超过2.1万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9024平方公里,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375亿元。全国累计在7000多公里的公路、1万多公里的铁路建设中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护工程。
鄂竟平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水土保持工作重点目标是,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36%降低至34%。加大封育保护力度,继续抓好长江上游、黄河中游、东北黑土区、珠江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加快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切实搞好以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的社会化管理,在全国水土流失区基本建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有效防止开发建设项目引起的水土流失。研究和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