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月17日电(记者郭奔胜)江苏“十一五”规划首次对中等收入群体作了量的分析,并明确规定到2010年,江苏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达到40%左右。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朱晓明在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标准,家庭年收入6万—50万元之间为中等收入家庭,照此推算,江苏7400万人口中,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接近20%,高于全国水平约15个百分点。截至2005年末,江苏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1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150元,比“九五”期末分别增长了81%和43%。
据了解,江苏在“十一五”期间将采取多种途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一是积极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在全省倡导创业,在苏北地区继续实行“500万劳动力大转移”战略和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二是尽快改变企业“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现状,提高工资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建立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公务员收入与经济增长速度同步增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在职职工收入一定比例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三是积极调整收入分配机制,省级公共财政多为低收入人群解决教育、看病、住房等困难,通过扩大就业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四是打破垄断性行业的垄断利润,实行更加积极的财税调节手段。
朱晓明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江苏还有一些配套措施,如到“十一五”期末,江苏的城市化率达到5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提高到30%左右,现代服务业产值增速超过20%等。江苏确定到“十一五”期末,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