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挂羊头卖狗肉
——随九部门联合督查组督查印象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政府越权行政,以“风险探矿”名义,擅自引进10户个体企业以探矿之名行采矿之事,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
2005年,贵州省遵义市毛石镇也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了光,主题是以采代探。
同一个主题,一年内两上中央电视台,恐怕也不多见。
从全国来看,以采代探之风已起。伴着这股歪风而起的,还有圈而不探、跑马占地的现象。
“我们圈下不少地盘,实际上是在保护国家矿产资源。”这是某省地勘局的声音。
“我们在探的过程中采点儿矿,弥补经费不足,有何过错?”这是一以采代探者的辩白。
好一番辩解的理由,错就错在探与采有着本质的不同。这其中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先来看看管理方。法律规定,探矿权发证在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两级,绝大多数的发证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督查发现的情况是,某省已有探矿权1000余个,而负责这项工作的只有两人。他们的任务是对申请者报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对每年探矿权人完成工作的情况进行审核。无论申报审批还是完成工作量的审核,都在纸上进行。申请人填好固定的表格,管理者依据填写情况核对数字。督查组专家指出,应该杜绝这种纸上谈兵的状况,审核探矿单位完成工作量的最好办法是附上施工作业图。哪里打了钻,哪里挖了槽,应该在图纸上标明,以便随时抽查。这是国外的惯例。遗憾的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疏漏,缺少这方面的要求。省级管理如此,市、县两级的监管也不尽如人意。他们还抱怨对探矿权仅有监管权而无发证权。
再看地方政府。督查组见到听到的情况让人忧虑。一些地方政府忽视探矿规律,不晓得探矿是高风险,不足5%的成功率。探矿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刚刚发现一点矿的痕迹,政府马上要挖出来变成人民币。他们采取的手法是“拉郎配”,强行招商引资进行开采,不服从者立刻被清理出局。更有一些个体探矿者,他们办探矿证的目的就是采矿。而只要他们肯缴费,地方政府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能否认,受人员编制、专业构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对探矿活动进行全面监管的确还存在困难,一些地方以采代探、圈而不探、不按勘查设计施工等非法行为还不能被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但是,这不应该成为探矿权管不好的理由。
专家的意见是,迅速纠偏,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最起码要让探矿权人“干什么吆喝什么”,绝不能让“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继续存在下去。(记者 吴 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