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问题的“七寸”
——随九部门联合督查组督查印象
非法采矿是矿管秩序混乱之源,一定要严厉打击。这是矿政管理者的共识。
翻翻老黄历。从199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通知》,到2005年国务院再次发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整整10年过去了。
10年间,全国开展了持续不断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打击非法采矿每回都是重中之重。炸封、拆除、打击、巡查,矿管人员每回都在重复着“过去的故事”。
10年后的今天,顽症并未根本清除,死灰复燃的不在少数。所以,对过去成绩的评价只能是“阶段性”的。
非法采矿为何屡禁不止?人们认为原因有三:一是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中还有若干任务没有完成到位;二是一些矿山企业与党政部门的某些不正当关系没有肃清;三是利益驱动,矿产资源价格一路飙升,使不少人敢于铤而走险。简言之,这些顽症是由于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以及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
是否还有别的原因?为什么重压之下,非法采矿者仍敢铤而走险?
一位乡镇干部这样回答: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矿山税收必须缴到矿山企业总部所在的地方政府。可哪一座矿山属乡镇政府管?人家尽了地主之责,付出了管理成本,为什么得不到一丝利益?
一位非法采矿者这样回答:非法采矿固然不对,但矿山企业依靠资源发财后,有谁想到了当地百姓?
这样的回答不尽正确,却引人深思。一个现实是:某地一个特大油田的税收全部缴到省外,某地开采了一个大型煤矿,当地百姓的生活依然十分清贫。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非法采矿的根源在于没有摆平国家、当地政府和当地百姓的利益关系?强调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强调税收、为国家征收各种费用,唯独忽视了当地百姓的利益。
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认真思考思考了。开矿除了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为集体或个人增添财富外,难道不应、不能让当地百姓也跟着富起来吗?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记者 吴 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