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2月16日电(记者何雨欣)在水运经济快速发展、港口吞吐量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十五”期间我国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应急反应能力明显增强,救助成功率达93.5%。
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16日在此间举行的交通部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上作了上述表述。
刘功臣介绍,“十五”期间我国水上交通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同“九五”期间相比,分别下降32.7%和41.3%。“五星旗船队”由“九五”期间被各主要港口国监督组织同时列入黑名单的不良记录,发展到“十五”期间稳居“白名单”前列,并连续多年保持较低滞留率。
刘功臣还介绍,“十五”期间,我国共组织、协调重大搜救行动3919次,救助遇险人员52870人,救助成功率达93.5%。同时,建立完善三级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成功组织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演习。
“‘十一五’末,沿海港口新增吞吐能力将超过80%,全国港口吞吐量达到72亿吨以上,水路货运量30亿吨左右,我国将从航运大国迈向航运强国,海事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刘功臣说。
刘功臣强调,2006年是“十一五”的第一年,要深入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中央企业的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重点监控,切实做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工作,完善各种险情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搜救力量数据库,确保实现运输船舶死亡失踪人数比2005年下降3%的目标。
“十一五”末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指标将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新华社福州2月16日电(记者何雨欣)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16日在此间举行的交通部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上说,要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确保“十一五”末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指标主要包括:安全指标、监管指标、应急指标、保障指标、法制指标、管理指标、队伍指标、行风指标等,这些指标基本反映出一个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刘功臣介绍,“十一五”末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在安全指标上力争达到:水路客运亿人公里死亡人数、货运100亿吨公里死亡人数降至1人以下;万艘运输船舶重大事故率比“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下降10%。
监管指标上,加强对我国领海通航水域和专属经济区重要航路的水上安全监管,内河主要通航水域的重要航段有效监管100%;水网地区船检机构100%实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船舶在国外的滞留率低于各备忘录地区平均水平。
应急指标上,海上人命救助成功率大于93%;距岸50海里内重要海域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150分钟,内河主要通航水域的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四区一线”和沿海主要港口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达到500吨。
保障指标上,沿海重点建设海巡飞机、千吨级和30米、40米、60米级多功能巡视船、综合应急保障基地;进一步提高测绘和航标维护能力;沿海及内河公共安全通信覆盖率100%;内河重点建设满足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反应快速的通信信息系统,以及适合辖区特点的各类巡逻船艇、车辆及监管设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