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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81.7% 居全国第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8日   来源:北京日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47元,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71.9%,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恩格尔系数32.6%……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提出的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和综合评价方法,北京市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达到81.7%,居全国第二。

制图:李响

    经测算,2000年至2004年,北京市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从57.6%提高到81.7%,提高了24.1个百分点。北京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六个子系统的综合实现程度由高到低依次是:人口素质实现程度100%,经济发展实现程度92.1%,生活质量实现程度84.1%,社会发展实现程度78.7%,民主法制实现程度65.7%,资源环境实现程度14.3%。

    北京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进程较快,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十五”期间,北京市加大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从2000年的42%下降到33.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61.2%提高到2004年的96%。在构成居住质量指数的指标中,户外道路硬化的农户比重上升到88.1%,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从28.9平方米提高到34.2平方米,引用自来水农户比重从90%上升到91.8%,钢混、砖木住房占比重从97.5%上升到99.3%,农民的生活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

    但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农村距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还有一定距离。例如,享受卫生厕所农户的比重仅为27.4%,实现程度仅为38.6%;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的比重为60.9%,实现程度为87%;农民的收入水平低于城市低收入居民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例从2000年的2.21:1上升到2.25:1,收入差额从6909元扩大到9793元。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生活环境较差等问题,“十一五”期间,北京市还将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农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进行补贴、通过政策购买能够安置农村劳动力的工作岗位等方式,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并就采取措施解决农民的就医、饮水等问题。

    据了解,国务院已决定在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通过普查,可以摸清北京市“三农”家底,为各级政府制定“三农”政策,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提供决策依据,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性的决策信息。(记者杨学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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