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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用信息系统互相分割 联合征信尚待破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天津3月28日电(记者周润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国从事信用评估、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社会信用中介服务的机构大约有500家左右,但要建立起全国联合征信系统,还需要突破目前信息分割的现状。

    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信用研究中心主任陈新年日前在此间举行的信用体系建设高层论坛上表述的。他指出,目前我国的信用信息系统大致分为三块: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建设的同业信用信息系统,如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及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企业行为警示系统、税务信用等级信息系统、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法院诉讼记录系统等;二是地方政府主导建立的区域信用信息系统;三是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建立和积累的数据库。

    目前,除个别试点地区和企业外,这三块信用信息系统之间互相分割,信息不能共享,银行系统没有非银行的信用信息,区域系统没有银行的信息,中介机构建立的数据库规模较小、覆盖面有限、数据项不全。因此,如何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联合征信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为此,有关部门曾做过一些努力。陈新年说,国家发改委在2003年启动了联合征信示范工程,选择北京、天津、武汉、黑龙江、安徽等省市分别建立省市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并将其作为全国信用数据交换中心的终端示范工程,实现了五省市信用数据的互通与共享。在此基础上,积极向全国推广,逐步建立以全国信用数据交换中心为纽带的全国性信用数据交换共享网络。目前,联合征信示范工程已扩大到七个省市。

    怎样做好与银行征信系统的衔接,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陈新年说,由于银行是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主要使用方,银行征信系统就成为整个联合征信的关键部分。如何处理银行征信系统与联合征信示范工程的关系、如何处理银行征信系统与中介机构的关系,是今后必须解决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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