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对农村卫生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要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将改革分配制度,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使收入与技术水平和贡献挂钩;公开选聘卫生院院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赋予其用人权、分配权和奖惩权。
从今年起,福建每年将改造100所乡镇卫生院,实现“三有”目标:有一所符合标准的业务用房;有“新五件”常规设备(X光机、心电图、B超、检验及呼吸抢救设备);有一支合格的卫生人才队伍。该省还组织实施“万名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并将投入一定的资金,对全省1820个无卫生所(站)的行政村实施乡村卫生所建设工程,确保农民小病不出村。(记者 蔡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