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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黑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提到15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2日   来源: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3月2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卫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由过去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15元,明年将争取达到每人每年20元。

    据了解,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由去年的14个扩大到33个。全省有511.77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参加率达83.92%。到2010年,黑龙江省将实现农村常住人口85%以上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每人每年交10元合作医疗费,按参加人数,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使合作医疗总筹资达到每人不少于45元。由于筹资的增加,按照以收定支原则,起付线、报销比例也将提高。

    另据介绍,全省66个县疾病控制体系建设和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县、乡两级传染病防治网络,其功能延伸到931个乡镇。同时,全省66个县(市)医院全部装备了农村医疗巡回车,保证了农村居民的急诊救治需求。 (记者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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