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旅游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
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部署
王军
同志们:
受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的委托,我代表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监察局对2005年全国旅游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06年的工作作出部署,请大家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旅游工作实际,总结2005年旅游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情况,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
2005年,我国旅游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全面增长。经国家统计局确认的统计结果表明:去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2029万人次,入境过夜旅游者人数达4680.90万人次,与上年同比分别增长约10.3%和12.1%;国内旅游出游人数达到12.12亿人次,与上年同比增长10%;出境旅游者人数达3103万人次,与上年同比增长7.5%;全年国内旅游收入达5286亿元人民币,国际旅游收入达到292.96亿美元,与上年同比分别增长12.2%和13%;全年旅游总收入达7686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比增长12.4%。旅游业各项经济指标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这些成绩的取得,包含了广大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和纪检监察干部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心血。在这里,我代表国家旅游局对各位工作在旅游系统的干部职工和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对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和各地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5年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总结
2005年,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全行业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有效
2005年,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同时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党纪条规教育、示范和警示教育,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职责。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各级旅游纪检监察部门围绕“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五个党风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监督和检查。通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批评和自我批评、诫勉谈话、对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等方式,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得到了纠正和制止。一些地方针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了相关的约束措施,有效防止了问题的发生。
同时,各级旅游纪检监察部门和驻在部门紧密配合,以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契机,结合旅游工作实际,制订了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促进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从政行为;广泛开展了学习和贯彻党章活动;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这些措施和办法的施行,有力地保证了旅游发展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发展旅游的指示精神在旅游行业得以贯彻落实,各级旅游局机关转变作风、廉洁从政,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在各级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中,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名次均有不同程度提升,上海、北京、重庆、辽宁、陕西、贵州、山西等省(区、市)旅游局和大连、深圳、杭州等市旅游局还取得了评议打分前几名的好成绩。
(二)全面履行职责,行政监察工作稳步推进
2005年,各级派驻旅游纪检监察部门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旅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如:加强监督,保障预防“禽流感”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加强对旅游质量保证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对通过出境游渠道参赌问题进行检查和调研;按照中央纪委领导的指示,对公费旅游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同时,注意及时提出旅游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确保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在旅游部门和旅游行业的贯彻落实。二是围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在2004年精减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工作的基础上,国家旅游局单独或会商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了《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发布实施了《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法》、《旅游景区等级质量评定管理办法》、《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着手修订《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三个法规,使行政审批和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力保障。三是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取消项目的监督。对于部分行政审批权下放或被取消对改变管理方式和后续问题的执行情况,国家旅游局和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层层建立监督机制,明确要求对已取消的审批项目不能再设置门槛,对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一定不能变相审批或撒手不管,及时跟进研究,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广泛发动社会各层面的力量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和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真研究,运用网络等媒介,使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程序化,有效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施行后,国家旅游局党组中心组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并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实施纲要》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中组织了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教育活动、学习问答活动。国家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邵琪伟同志专门主持召开机关、直属单位支部书记会议,结合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特点,分解任务,研究具体落实措施。驻局纪检组监察局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会议,在充分听取各司室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国家旅游局党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初稿形成后,邵琪伟局长两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字逐句进行研究和推敲,在党组讨论通过后,邵琪伟局长就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机关和行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普遍组织了对《实施纲要》系统全面的学习,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具体工作中的制度建设,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逐步展开,这些制度建设突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财务开支等方面的自我约束机制得到进一步规范。
(四)深入开展旅游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初显成效
在2005年行风建设工作中,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联动抓行风的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各地、各部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重视,各级政府纠风部门与旅游局联合作战、统一协调部署,形成了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新格局,保障了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制度化,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公务接待标准》等内部监督约束制度,以及聘请行风评议员(监督员)、开播“行风热线”、开展阳光政务问卷调查、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明察暗访等社会监督机制。全国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为重点,不断向纵深发展。同时,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与诚信体系建设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宣传杨文洲、赵明健、文花枝等先进人物事迹,以及树立黄山、峨眉山、九寨沟、庐山等景区典型,加大了从正面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促进了全行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诚实守信风气的形成。
(五)认真落实领导同志指示,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专项工作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对旅游工作和旅游纪检监察工作十分关注,2005年,委部领导先后几次对旅游工作和旅游纪检监察工作做出指示。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监察局按照领导同志指示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同志的肯定。一是按照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副书记刘锡荣等领导同志的指示,去年9月份,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监察局配合中央纪委党风室,认真查处了群众反映的个别旅行社组织游客赴俄罗斯边境赌博的问题,对违规的旅行社和有关人员作出了处理;责成有关省旅游局对边境游市场进行整顿,加强对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管理,严格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二是按照夏赞忠副书记总结庐山景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要求,2005年11月15日,经过周密的准备和部署,全国首次旅游景区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在庐山召开,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监察部屈万祥副部长等领导同志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庐山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旅游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发展。三是2005年12月6日,何勇副书记对海南部分旅游景点高额回扣欺宰游客问题做出批示,要求了解有关情况。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监察局立即组成调研组,赴海南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协助做好相应整改工作,并把调研的结果和解决问题的情况及时上报,受到了何勇副书记的表扬。此外,对旅游行业行风建设的情况,中央纪委领导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在我们报送的工作文件上,监察部屈万祥副部长两次批示,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并要求我们努力探索长效机制,争取更大成绩,鼓励我们全面提高旅游行风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全面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
应该说,2005年旅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不够紧密,对党风党纪的监督还需要加大力度,机关在提高办事效率、遵守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发展不够平衡,部分地方的旅游局对行风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工作缺乏主动深入研究,有的流于形式;对旅游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不够,如何用制度建设促进行风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特别是对通过行风建设推进解决旅游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需深入研究。
二、2006年工作部署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2006年旅游业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重点,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努力将旅游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开好局创造良好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做好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明确提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自觉贯彻执行和维护党章是每个共产党员的光荣责任,这是一个长期的、不间断的过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旅游行业的全面贯彻落实;要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各项工作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党章的学习和宣传,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建设,通过多渠道、多角度的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在机关干部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全面增强机关干部的纪律观、大局观和政治观;要结合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警示教育,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深入人心;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全面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努力塑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旅游局机关形象。
胡锦涛总书记3月4日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它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结合,是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对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和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贯彻执行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旅游全行业要很好地利用对“八荣八耻”的学习机会,组织广大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讨论和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自觉同丑恶现象作斗争,使旅游业的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旅游中心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好
决策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把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重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业务工作运行中的自我监督和检查。同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明确提出的要求,是纪检监察工作和旅游中心工作的主要结合点,是旅游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旅游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制定完成,今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提出了2006年旅游十项重点工作。各级旅游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这些重点工作,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检查,保证旅游工作重点任务的完成。
(三)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把“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示:“商业贿赂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坚决予以治理。” 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损害国内投资环境,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已经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具体到旅游行业,一些与商业贿赂有关的老大难问题,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给中国旅游业的国际声誉带来了极坏的影响。本着“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精神,中央决定把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今年党的工作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各主管或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检查纠正不正当交易问题”的要求。这对于旅游行业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是我们联合相关部门,从根本上治理存在问题的重要机遇。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这个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对这项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把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今年旅游中心工作之一和行风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实。
切实落实中央指示,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专项工作,首先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日前,国家旅游局已经成立了以邵琪伟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王志发、纪检组长王军为副组长,各业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行为领导小组。希望各地在这次会议后,也能迅速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其次要认真开展调研,全面分析形势,摸清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特点和种类。这次会议后,希望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着手组织专题调研,找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国家旅游局将适时组织专题调研汇报会。三是要积极运用调研成果,在自行整改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整治。四是对于确属商业贿赂、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涉案单位和涉案人员毫不留情,坚决查处。五是要通过旅游行风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弘扬正气,营造健康发展的氛围。六是要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使其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旅游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打击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一定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
(四)紧密围绕中央提出的重点工作,更好地发挥旅游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旅游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要始终围绕中央提出的重点工作和旅游经济工作展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推动“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国家旅游局也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优势,服务“三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所建树,继续完善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评定工作,全面支持农业旅游发展的要求,这项工作已经被确定为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内容。今年初,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监察局专门组织调研组对农业旅游、农村旅游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感到,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要大力支持“三农”工作,通过抓行风、树形象,一开始就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加强引导和宣传,注重诚信意识、品牌意识和形象意识,保证工作的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另一方面,要在参与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和检查,促进发展的健康有序,防止坑农、骗农、害农,以及其他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保证农业旅游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2004年以来,按照中央的要求,红色旅游工作全面展开。发展红色旅游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对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行业风气意义重大。这项工作与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关系密切,是我们开展反腐倡廉正面教育,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升旅游行业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的总体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纪检监察部门要注重利用这一契机,应用红色旅游资源,广泛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使之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让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防微杜渐,廉洁奉公。各级旅游纪检监察部门要全力支持红色旅游发展工作,加大监督和检查的力度,督促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全行业把国家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重大方针、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好,使旅游业真正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坚强阵地。
(五)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旅游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今年,国家旅游局继续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通过联合下发《座谈会纪要》的方式,对推动2006年旅游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二是要继续推进“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的开展,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旅游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发展;三是要结合旅游诚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旅行社诚信经营和导游员形象建设工作;四是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五是要围绕创建大旅游发展环境,解决边境游和出境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各级旅游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的要求,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在参与工作中实现监督,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在政府纠风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下,为把旅游业务工作和旅游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推向深入做出努力。
首先要坚持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这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行政方针的重要保障。几年来,各地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北京、上海、贵州、重庆、山西等13个省、区、市,以及南京、杭州、苏州、桂林、洛阳、三亚、丽江、深圳、青岛、大连等11个“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的优秀旅游城市,黄山、峨眉山、九寨沟、庐山等一批先进景区景点的经验和做法在全行业得以推广。特别是海南省,作为国家旅游局行风建设的试点省份,通过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解决了一些突出的行业性问题。海南等省(区、市)在这次会议上的发言,希望各地很好地研究借鉴。
其次,要加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景区(点)的内部制度建设。去年以来,按照中央下发的《实施纲要》的要求,旅游全行业在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方面有所进展。但是,一些涉及行政审批权、涉及廉洁政府形象的制度建设仍需加强,如怎样有效地预防在各类验收评比活动中防止出现“人情分”,防止“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的有关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标准不一、评比不公正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此,群众反映较多。在今年的工作中,对于已经建立的制度,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予以完善,对于一些尚未建立的制度,要认真研究,尽快予以建立。要配合《公务员法》的施行,尽快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全面规定;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继续研究对机关中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
第三,要加强行业法规、制度建设。目前,对《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国家旅游局同时提出在“十一五”期间陆续开展对旅游立法体系建设的研究和探索任务。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各地出台的《旅游管理条例》和一部分单行法规可能也面临着修改的问题。这个任务十分紧迫,希望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及时部署落实。在标准化建设方面,5A景区(点)和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标准即将开始试点实施,还有一些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正在酝酿中。希望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积极成为行业制度建设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共同为建立和完善行业法规和制度建设作出努力。
(六)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调查研究的成果解决旅游健康发展的实际问题
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方法。今年,国家旅游局提出了若干重点调研题目,驻局纪检组、监察局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指示,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并要联合上级机关、相关部门、各地纪检组、监察室一并组织调查。今年的调研工作,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对治理商业贿赂在旅游业的表现、治理重点、治理方法的调研;二是围绕诚信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和保护导游的合法收入以及对国内旅游市场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的调研,提出从源头上治理的对策;三是对制止公款旅游的调研以及中国公民出境游、边境游容易发生的问题及解决问题方式、方法的调研。同时,各地也可以结合本地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提出重点调研的题目。调研工作要有周密的部署,在各级政府纠风部门的协调、指导下,联合各涉旅相关部门,注重运用调研成果,提出解决行业不正之风重点、难点问题的具体意见和办法。调研后要写出详细的调研报告,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和驻局纪检组、监察局,全行业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切实为推动旅游行风建设和旅游发展工作作出努力。
同志们,2006年的旅游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提出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为“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开好局,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