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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确定商业贿赂治理重点 将建黑名单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4日   来源:经济日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日在京召开会议,对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表示,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要结合开展自查自纠和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划分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信用等级,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采取不正当交易行为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制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治理商业贿赂六项重点,在购销环节给予医务人员回扣、虚报成本抬高药价等行为位列其中。(记者 杨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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