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4月24日电(记者王丽)“十五”期间,我国养老、医疗、失业3项保险参保人数都已过亿,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7亿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24日在贵阳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险的5个险种都已经启动并不断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由国务院颁布了条例;医疗保险国务院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养老保险从1991年以来已经进行了3次重大改革,制度在不断完善。
刘永富说,“十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7300万人、13700万人、10600万人、8000万人和5380万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