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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为特困群众垫付部分住院费并实行入院前救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3日   来源:人民日报

    自5月起,兰州市西固区实行垫付特困患者部分住院费制度,将原来的入院后救助变为现在的入院前救助,这一做法在甘肃省开了先河。

    据了解,今年初,作为兰州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试点县区,西固区率先在全市出台了《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西固区民政局在实施中发现,这项制度虽然解决了特困家庭重大疾病治疗后报销住院费的问题,但没有解决特困家庭无力提前支付住院押金、住院费的问题。于是,该局起草了西固区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操作新规定,将原来的入院后救助变为入院前救助,对农村五保户、城市孤寡老人及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群众,确实无法支付住院费用而且影响治疗的,区民政局聘请医疗专家组进行上门治疗诊断,并由民政局提前垫付最多不超过 3000元的住院费。病愈后,在报销医疗救助费用时按比例减扣,剩余部分由各乡、镇、街道、居(村)委会负担解决。(记者 曾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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